涨工资啦,江苏省人社厅发布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个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都上调了,这对打工人来说真的是好消息了。那么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是多少?下面八宝网小编带来介绍。
江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经江苏省政府同意,江苏从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是多少
调整后一二三类地区分别为2280元/月、2070元/月、1840元/月。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综合参考下列因素:就业状况;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
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截至2021年9月份,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湖北7省级行政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能直接带来工资增长,主要通过提升一线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基数的方式促进劳动者的工资增长。如果不调整最低工资,企业一般很少会主动普调一线员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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