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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升即走制度是什么意思 非升即走的制度合理吗

时间:2021-06-09 10:30:27 作者:xl阅读:0

非升即走再次引发热议,这个制度一直有不少争议,起源于美国终身教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试用期内,如果没有完成晋升就要离开,非升即走的制度合理吗?下面八宝网小编就带来介绍。

非升即走制度是什么意思 非升即走的制度合理吗

非升即走制度是什么意思

“非升即走”(up-or-out)是同时兼顾“聘任-遴选”两项职能的制度形式,这一规则源起于美国高校的终身教职制度(tenure-track),指给予新进教师若干年试用期,签订短期合同,试用期满接受考核,通过考核者获终身教职,反之必须离职。目前这一机制在国内的应用十分普遍,主要面向中级职称的教科研人员,通常是“3+3”二个聘期共六年,聘期内评不上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就不再续聘。这一制度已在欧美高校通行半个世纪以上,旨在鼓励竞争、促进流动,保证最优秀的师资力量。从1993年清华大学部分院系试点“非升即走”,内地高校的这项人事制度改革,已经断断续续走了近三十年。

学校推行预聘-长聘制,新入职的教师必须先接受预聘岗位的考验。预聘岗位的聘期为3年,最多只能签订两次合同(3+3)。如果被聘者在这两个聘期内没有能够完成晋升(如从助理教授升为副教授),则自动解除聘用关系。青年教师们常用一个更直截了当的说法:“非升即走。”它彰显着这套制度的残酷性:读完博士或者博士后,你在30岁甚至更晚的年龄才真正开始职业生涯,然而到了35岁左右,你就已经开始面临失业的压力了。

高校圈广为流传的一组数字是,武汉大学2015年启动聘期制教师选聘工作,2018年底首聘期到期的共69人,通过个人申报、业绩展示、学院审核、学部专家组评审和学校审定,正式申报的 48 人中(含42名聘期制教师),只有6人被直接聘任为固定教职副教授。

非升即走制度是什么意思 非升即走的制度合理吗

非升即走的制度合理吗

“非升即走”的反对者认为,这项制度会削弱大学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使人才流向企事业单位。但对中国高校而言,与企事业单位进行人才竞争并非当务之急。

背后真正的争议在于标准的合理性。目前在我国高校,量化指标是晋升最重要的依据。简单来说,论文数量压倒一切。

在各种各样的大学排名的推动下,各个高校越来越重视论文的数量,量化指标也开始成为一些重要学术奖励的标准,很多学术奖励如教育部高校优秀成果奖、长江学者的评选均要求学者提供论文被引次数的数据。

为了完成这些任务,一些学校开始采用关键绩效指标对学校进行规划和管理,并将指标层层下放,落实到各个院系,进而与教师的年度考核、收入与晋升紧密挂钩。

预聘-长聘是合理的制度,但问题是标准不能年年改变,不能招太多人最后只通过一点点,最好每个学科、每个方向单独评价,制定符合科研规律的目标。

本质上是学术资源分配的问题,学术评价不能只看发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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