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前捡到财物上交之后,是没有规定奖励的,不过现在广州规定拾金不昧可获10%奖励,这是怎么回事呢?奖金由谁给呢?下面八宝网小编带来介绍。
广州拾金不昧可获10%奖励是怎么回事
广州近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规定》提出,对于拾金不昧者或处理拾遗物品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扬,公安机关按拾获财物价值10%的金额对拾得人给予奖励。
奖励金所需经费纳入实施奖励单位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其中,对拾获物品的,按拾获物品评估价值计算奖励金额,并于拍卖、变卖后支付奖金;对拾获现金的,按实际数额计算并支付奖金。冒领、挪用、侵吞遗失物,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各区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设立服务窗口,设置拾遗物品保管室(柜),指定不少于两人负责拾遗物品的报失、收集、登记、保管、招领、核实认领、上缴等工作。
根据该规定,市民拾获物品交到接收单位,接收单位要开具相关的凭证。当发生争议或领取奖金时,就以此作为证据。
对此大家的看法是这样的:
别吧,自愿发扬美德就好啦,带了钱就可能会有点不好了
那些个让自己家乡也这样做的人真是逗笑我了!说的好像你每天都能捡到百元大钞一样!
有些时候真的是应该的,捡到东西也挺麻烦的,报警还要等警察来,还要等着确认物品,还要留下联系方式,万一有啥还得再找你,也是耽误时间的事,当然闲的时候其实就无所谓了。
挺好的,做了好事给适当的奖励是应该的,多多推广开来
支持这个措施!虽然说拾金不昧的人根本不贪图钱财,但是,这项政策鼓励更多的人拾金不昧!
奖金由谁给呢
这笔奖金由公安机关给,所需经费纳入实施奖励单位部门预算统筹安排,除了奖金之外,对从事拾遗物品处理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个人遗失财物后如何认领:
(一)在街道或者公共场所遗失的,向遗失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局查询;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范围内遗失的,向遗失地单位及公共交通工具所属单位拾遗物品管理机构查询;在酒店、宾馆等旅馆业场所遗失的,向该旅馆业单位服务台、拾遗物品管理机构查询。经向上述单位查询后,仍未能认领遗失物的,可以向遗失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局查询。
(二)遗失物已经查获并且核对属实的,可以办理认领手续。认领遗失物时,个人须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单位凭领取人有效证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领取。
(三)委托他人代领遗失物的,应当凭权利人的委托书、权利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四)权利人领回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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