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将于今年11月实施,分类标准采取“2+2”分类法,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50万元以下罚款,南京强制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开始?南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准,下面八宝网带来介绍。
南京强制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开始?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近日举行立法听证,预计今年11月实施。《条例》拟规定:对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单位或个人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还将被纳入失信平台惩戒。
如何定时定点,最好由小区住户先商量好
《条例》草案第二十八条提出,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区域,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
龙蟠里社区居民程桂华谈到,自己到已经试点的小区实地考察过,在每天上午7:00至9:00,有专人管理的时候,施行得还不错,但过了这个时间段没有人管理的话,目前还有不足之处,建议将定时投放的时间由一次改成两次,上午时间为6:30至9:00,下午时间为17:00至19:00。
江宁区汤山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李瑞山则建议,投放时间最好先商定,根据小区大部分住户商讨后确定的时间为准。
发挥网格员作用,手把手传授分类知识
垃圾分类要“从我做起”,但养成自觉习惯,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不少人觉得有些难度,需要一定时间。《条例》草案在第七条、第八条、第三十三条等提出了宣传、教育、奖励引导等措施,
江宁区汤山街道汤山社区居委会主任侯锦伟建议,可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将网格员补充到垃圾分类的宣传队伍中来,手把手传授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垃圾分类质量。鼓楼区龙蟠里社区党委书记孙小玲建议从娃娃抓起,还可以每户发放一张垃圾分类卡,正面指导分类,背面用来“打卡”。
南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准
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南京采取四分法
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与国家发布的最新垃圾分类标准一致,南京的分类方法更简单,对居民采取“2+2”分类法
前面一个“2”
是指居民平时产生最多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现在每天产生垃圾中80%都是这两类垃圾,垃圾分类后,每天出门只需带这两类垃圾分类投放即可;
后面一个“2”
指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产生量较少,不需要每天投放。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对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单位或个人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还将被纳入失信平台并采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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